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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歐盟、美國、日本均無關于化妝品原料使用期限等的管理法規。多由企業依據ISO 22716:2007 《化妝品良好生產規范》中關于原料重新評估的要求,由化妝品生產企業自行管理。
2015年韓國食品醫藥安全處發布《優秀化妝品制造及質量管理標準》(非強制執行),化妝品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向食藥部申請。其中“第13條(保管管理)①原材料,半成品及散裝產品應在不影響產品質量的條件下保管,且應設定保管期限。④為了判定超過保管期限的原料是否可以繼續使用,需要建立再評價方法。并規定,不可通過再評價使用超過原料最大保管期限的原料。”文件提到的保管期限、最大保管期限以及再評價方法等要素也均與團標中管理方式相符。
綜上,本標準內容符合世界主要國家地區的法規、標準和操作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