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應用規范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于 1981 年發布了《嬰兒配方及特殊醫用嬰兒配方食品標準》(CODEX STAN 72-1981),該標準專門針對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規定其營養成分應以正常嬰兒配方食品的要求為基礎,可根據疾病狀況進行調整,于1991年發布了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簽和聲稱法典標準》(CODEX STAN 180-1991),主要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定義和標簽標識進行了詳細規定;歐盟關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指令(1999/21/EC)是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產品標準,詳細規定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定義、分類、營養素含量以及標簽等各項內容,將該類產品分為全營養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和非全營養配方食品。美國提出醫用食品的概念,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了《醫用食品的進口和生產的指導原則》(FY06/07/08)指導該類產品的生產和進出口,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分為全營養配方、非全營養配方、1歲以上的代謝紊亂病人的配方食品以及口服的補水產品四類。此外,日本、澳大利亞、澳大利亞等均有關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管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