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規定了餐飲油煙控制、餐飲油煙監測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天津市行政管轄區提供餐飲服務單位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運營期間的餐飲油煙排放管理。
本標準不適用于居民家庭餐飲油煙排放。
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