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關于自制藥酒的食品安全風險提示
——來源: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近年來,由于飲用自制藥酒引發的食品安全事件頻見報端,最近又有新發。為了降低飲用自制藥酒的食品安全風險,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特提示公眾不配制、不飲用自制藥酒,不購買、不飲用無標識或標識不明的藥酒。
切勿飲用含有以下毒副作用的藥材原料自行配制的藥酒及其他食品:
1.烏頭堿類藥物(如草烏、附子、附片、川烏、雪上一支蒿、小黑牛等)
此類藥物為劇毒,成人口服純烏頭堿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普通的燉煮、浸泡等加工方法難以破壞其毒性,酒浸或用酒沖服此類藥物可增強其毒性。
2.馬錢子
此藥物毒性較大,超量或長期服用可導致身體健康受到影響,甚至出現中毒情況引發痙攣,呼吸困難,甚至昏迷等風險。
3.含有蟲類(蝎子,蜈蚣,水蛭等)的中藥材
此類藥物都含有一定的毒素,要在正規醫院專業醫生的指導建議之下服用,不建議自行配制藥酒。
以上三種情況具有較大的健康風險,甚至導致死亡,提示公眾不制作不購買不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