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項原則
(一)地方特點。
反映本省地方食品特點和食品產業發展需求。
(二)監管優先。
有利于食品安全監管需要的立項建議優先。
(三)廣泛參與。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工作。
二、立項范圍
地方特色食品,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傳統食用習慣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原料和采用傳統工藝生產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標或要求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覆蓋的食品。地方標準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等。
三、相關要求
1.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重復。
2.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建議承擔標準起草的應當為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3.已承擔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工作的單位、個人,目前尚有項目未完成的,原則上不能申報新的標準制定工作。
4.提出立項建議時,應填寫《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提供相關支持性材料,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將電子文本和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材料報送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
聯系人:李慶 呂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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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