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條: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同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第三條也規定: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本專題匯總整理各省及直轄市已制定并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供參考。
相關鏈接:衛生部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 衛監督發〔2011〕17號
各地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信息匯總(2014-07-28更新)
本專題匯總整理各省及直轄市已制定并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供參考。
相關鏈接:衛生部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通知 衛監督發〔2011〕17號
各地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信息匯總(2014-07-2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