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17日發布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一、試點目標
圍繞地方標準定位范圍、制定程序、監督責任、管理職能轉變等,推動實現地方標準制定流程重建、標準體系重構、制度體系重塑,通過試點探索并驗證改革的新措施、新機制、新模式,帶動其他地方有效開展標準化工作改革,為地方標準管理制度建設積累經驗。
二、工作重點
本方案明確了四個主要的工作重點:
(一)建立優化地方標準全過程管理新機制。嚴把地方標準立項關。嚴把地方標準批準發布關。嚴格地方標準的日常監督管理。
(二)嚴格按照負面清單清理存量地方標準。壓減存量地方標準。按照標準委出臺的《地方標準制定負面清單(試行)》(見附件)組織自查清理,形成壓減標準清單,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協作,通過廢止一批、整合一批、轉化一批地方標準,試點期間力爭將本地區的地方標準數量壓縮不少于40%。
(三)探索壓實地方標準“三個責任”新舉措。強化地方標準實施應用責任。明確地方標準引用的責任。落實地方標準實施監督責任。
(四)創新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地方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制度。為滿足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需要,對暫不具備制定地方標準條件,又需要統一技術要求的,可以參照地方標準制定程序,制定地方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地方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3年。探索地方標準化職能轉變新路徑。
通過實施上述策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不僅有助于提升廣東省內地方標準的質量和應用效果,還為全國其他地區的標準化工作提供了參考案例,共同推進國家標準化工作的進步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