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2009年3月5日G/TBT/N/BHR/114通報,標題為 高粱面。內容主要有:本技術法規草案規定海灣標準(GSO)"高粱面"第7和第9條(包裝和標簽)規定的要求為強制要求。草案規定高粱面應包裝在對人不產生危險、未使用過、不污染產品的堅固、清潔包裝中。草案還規定了標簽要求,如:包裝日期(月-年)、產品類型名稱(精粉-中粉)、原產地、凈重(公斤)、包裝廠名稱和地址及商標等。
擬批準日期:待定,擬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見截止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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