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8877-2009《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已經于4月27日經國家標準化委員會批準,將于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
GB 18877-2002《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國家標準2001年首次制定,2002年11月18日發布,2003年6月1日實施。標準規定了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標準適用于以人及畜禽糞便、動植物殘體、腐植酸、生活污泥、供農田施用的各種腐熟的城鎮生活垃圾(必須符合GB 8172 《城鎮生活垃圾農用控制標準》的要求)、農產品加工下腳料等有機物料經過發酵處理,添加無機肥料制成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該標準第4章、第6章、第7章和第8章中8.1、8.2條為強制性條款,其余為推薦性條款。
GB 18877-2009是對GB 18877-2002《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的修訂。本版與前版的主要差異是: --進一步明確了范圍;
--增加了腐植酸的定義;
--對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進行了分型并對指標進行了調整;
--水分測定增加了GB/T 8576 復混肥料中游離水含量測定 真空烘箱法;
--增加了總腐植酸的測定方法;
--總養分、有機質、氯離子及總腐植酸含量的測定,采用烘干樣品;
--細化了產品包裝標識的規定。
該標準于2009年10月1日起代替GB 18877-2002強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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