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關單位:
根據《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標準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衛政法發〔2006〕274號)要求,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實施,今年全國衛生標準宣傳周以宣傳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制度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使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為重點。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宣傳周目標
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標準,使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和廣大消費者了解食品安全標準,認真執行食品安全標準,確保食品安全。
二、 宣傳周時間
2009年9月7日-13日。
三、重點活動安排
(一)第一階段,2009年5月至8月底前。
1.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本地區2009年宣傳周活動方案;
2. 每個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征集、擬定1-2條宣傳周主題。
3. 衛生部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征文活動。每個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推薦1-2篇與食品安全標準制定或實施有關的文章,每篇4000字左右。
4. 衛生部完成食品安全標準宣傳手冊及宣傳畫樣本的編制工作。宣傳手冊及宣傳畫樣本將于7月底前在衛生部網站上公布,供各界免費下載。同時,衛生部將組織印刷部分宣傳手冊及宣傳畫樣本,供各地復制、宣傳時使用。
5. 衛生部在搜狐網舉辦“食品安全標準知識競賽”活動。
6.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聯系新聞媒體,為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做好準備。
(二)第二階段,2009年9月7日到9月13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1.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在中央和地方媒體通過講座、訪談等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標準知識。
2. 衛生部會同有關國家級刊物出版食品安全標準征文專刊。
3. 9月7日在搜狐網公布“食品安全標準知識競賽”獲獎名單。
4.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集中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冊。
5. 9月10日在衛生部新聞發布會上發布有關宣傳周情況。
四、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標準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工作,認真組織好今年衛生標準宣傳周各項活動。
(二)各地要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使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為重點,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宣傳周活動方案,組織有關方面參加食品安全標準知識競賽活動,做好宣傳周主題及征文的征集活動,并于6月中旬前將活動方案與宣傳周主題報送我部政策法規司, 7月10日前將征文報至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三)各地要注重宣傳效果,采取廣泛宣傳與重點活動相結合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宣傳周期間集中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四)活動結束后,各地要從組織安排、宣傳報道、活動效果、先進經驗、存在問題等方面認真總結,并于9月30日前函報我部政策法規司。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