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標準技術內容應該根據各類標準的特點和需要,并遵守有關標準的編寫規定。
⑴術語標準。一般按下述內容和順序編寫:
①詞條編號;②術語;③外文對應詞;④定義或說明;⑤術語的圖形或符號(必要時);⑥同義詞(被代替的同義詞應寫在括號內);⑦索引。
⑵符號代號標準。一般按下列內容和順序編寫:
①符號代號編號;②符號代號及其名稱或主題詞;③符號代號的說明;④被代替的符號代號(必要時);⑤符號代號索引。
⑶產品標準。一般按下列內容和順序編寫:
①產品分類;②技術要求;③實驗方法;④檢驗規則;⑤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⑷化學分析方法標準。一般按下列內容和順序編寫:
①方法提要或管理;②實驗或材料;③設備和儀器;④試樣;⑤分析步驟;⑥分析結果的計算;⑦精密度或允許差。
⑸包裝標準。一般按下列內容和順序編寫:
①包裝技術與方法;②包裝材料與要求;③內包裝物的要求;④包裝實驗要求;⑤包裝檢驗規則。
⑹信息分類編碼標準。一般按下列內容和順序編寫:
①分類原則;②編碼方法;③分類與代碼表(或代號表);④代碼表索引。
⑺可根據各類標準化對象的特點和需要,合理編寫相應的技術內容。
怎樣編寫產品標準?
產品標準要素的編排一般按表1規定。表1系常用的編排示例,可根據產品特點和使用要求增減、合并或重新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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