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64.1-2017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化肥工業-氮肥
本標準規定了氮肥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方法、合規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氮肥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氮肥工業排污單位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環水體〔2016〕186號中附件2)及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適用于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氮肥工業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氮肥工業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包括生產合成氨和以合成氨為原料生產尿素、硝酸銨、碳酸氫銨以及醇氨聯產的生產企業或生產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