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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類別 | 其它國內標準 | 發布日期 | 暫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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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暫無 |
頒發部門 | 暫無 | 廢止日期 | 暫無 |
CCGF 213.3-2008 壓力鍋
本規范適用于國家及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壓力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其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及針對特殊情況的監督抽查可參考本規范執行。監督抽查產品范圍包括公稱工作壓力為50kPa~120kPa,容積不大于18L的不銹鋼壓力鍋和鋁及鋁合金壓力鍋。本規范內容包括產品分類、術語和定義、企業規模劃分、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及異議處理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