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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類別 | 輕工標準 | 發布日期 | 199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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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1992-01-01 |
頒發部門 | 輕工業部 | 廢止日期 | 暫無 |
QB/T 1123-1991 紙-塑不織布復合包裝袋
本標準規定了紙塑不織布復合包裝袋(以下簡稱復合袋)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聚乙烯樹脂為主要原料,經擠出、拉伸制成扁絲,將緯絲通過噴膠與經絲粘合重疊, 再與紙涂塑復合制成的使用溫度不超過80℃的包裝袋。該產品可包裝合成材料、水泥等粉狀、粒狀物料。不適用于有堅硬棱角的物料。
注:依據工業通信業標準化服務信息系統,該標準已調整為推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