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2975-2016 綠色食品 頭足類水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頭足類水產品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和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海洋捕撈的烏賊目(sepioidea)所屬的各種烏賊(又稱墨魚,如烏賊、金烏賊、微鰭烏賊、曼氏無針烏賊等);槍烏賊目(teuthoidea)所屬的各種魷魚(又稱槍烏賊、柔魚、筆管等);八腕目(octopoda)所屬的各種章魚及蛸(如船艄、長蛸、短蛸、真蛸等)的鮮活品、凍品和解凍品。
相關公告:
農業部批準發布《綠色食品 食用糖》等110項標準的公告 第24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