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尋求外部組織對其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的評價。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組織,參照本文件相關要求執行。
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 要求》(GB/T 29490-2023,以下稱新版標準)已發布,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并替代《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 29490-2013,以下稱舊版標準)。為保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工作有序實施,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新版標準轉換過渡期為2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過渡期內,對已持有舊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組織,具備該領域批準資格的認證機構根據其申請,可按照新版標準結合年度監督或再認證審核實施換版審核,也可單獨實施換版審核。對符合新版標準要求的,換發新版標準認證證書。其中,通過年度監督和單獨換版審核的新證書有效期與原證書有效期一致,通過再認證審核的證書有效期為3年。
三、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按照舊版標準受理認證申請并實施認證。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認證申請應當按照新版標準受理并實施認證。2025年12月31日后,對仍未完成換發新版標準的認證證書,認證機構應當及時作出暫停或撤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