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利用擺動刀片完成剪切樹枝的果樹剪枝機(以下簡稱剪枝機)的分類、基本參數和型號編制、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在一般環境條件下﹐以標稱電壓不大于直流75V的專用電池包供電或以壓力不高于1.0 MPa壓縮空氣供氣的、單手操作的剪枝機。
用于高處作業、帶有加長桿的電動或氣動剪枝機可參照執行。
通過專用電纜從普通蓄電池獲取電能的剪枝機可參照執行。
本文件不適用于:
----刀片作往復直線運動切割樹枝的修枝剪;
----用旋轉鋸片切割樹枝的修枝機;
----直接使用工頻交流電作為電源的電動剪枝機;
-—僅利用握持手的握力進行剪切的剪枝剪;
---只有兩片動刀片、沒有定刀片的剪枝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