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標準類別 | 國家標準 | 發布日期 | 1987-03-06 |
---|---|---|---|
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1987-08-01 |
頒發部門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 廢止日期 | 2009-12-01 |
GB/T 7490-1987 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蒸餾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食用于飲用水、地面水、地下水和工業廢水中揮發酚的測定。其測定范圍為0.002-6mg/L。濃度低于0.5mg/L時,采用氯仿萃取法,濃度高于0.5mg/L時,采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氧化劑、油類、硫化物、有機或無機還原性物質和芳香胺類干擾酚的測定。
被HJ 503-2009 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