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LS 0002 S-2020 香辛料調味油
本標準規定了香辛料調味油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花椒、姜、孜然、八角茴香、桂皮、白胡椒、黑胡椒、辣椒、蔥、大蒜、小茴香、丁香、芹菜籽、肉豆蔻、芫荽、洋蔥、高良姜、豆蔻、草果、砂仁、蒔蘿、圓葉當歸、姜黃、香茅、甘草、山奈、月桂、薄荷、椒樣薄荷、留蘭香、九里香、甜羅勒、迷迭香、芝麻、百里香、香莢蘭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原料,經挑選、粉碎、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或食用油脂(大豆油、菜籽油、豬油、牛油中的一種)浸提得到風味成分后,加入食用油脂(大豆油、菜籽油、豬油、牛油中的一種)配制所得不同含量的非即食類食品工業用香辛料調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