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FYY 0019 S-2020 仔鹿膏
本標(biāo)準(zhǔn)適用于以人工馴養(yǎng)的梅花黑蹄仔鹿(1-6 月齡)去除鹿骨外的全身胴體可食用部分,包括鹿皮、鹿筋、鹿尾、鹿心、鹿肉、鹿血、鹿腎、鹿肝等。與桑椹、枸杞、龍眼、麥芽、山楂、砂仁、山藥、肉豆蔻、木瓜、甘草、小茴香、人參(5 年及5 年以下人工種植)、重瓣紅玫瑰、桃仁、紅糖、阿膠、黃明膠、山梨酸鉀為原料,人工馴養(yǎng)的梅花黑蹄仔鹿、桑椹、枸杞、龍眼肉、麥芽、山楂、砂仁、山藥、肉豆蔻、木瓜、甘草、小茴香、人參(5 年及5 年以下人工種植)、重瓣紅玫瑰、桃仁、經(jīng)提取、濃縮,加黃明膠、紅糖、阿膠、山梨酸鉀混合后,經(jīng)分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仔鹿膏(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