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SLY 0006 S-2019 鹿副產品配制酒
標準適用于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加入水、人工馴養梅花鹿全鹿(鹿茸、鹿胎、鹿骨等食品禁用部位除外)的部位中的一種或幾種,通過加入或不加入人參(人工種植五年生或四年生)、丁香、刀豆、山藥、枸杞、大棗、玉竹、甘草、百合、龍眼肉、肉桂、芡實、羅漢果、萊菔子、葛根、橘皮、茯苓、覆盆子、牡蠣、雞內金、黃精,經浸泡、提取、輔以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果葡糖漿、蜂蜜、冰糖、三氯蔗糖、環己基氨磺酸鈉(甜蜜素)、檸檬酸、焦糖色、莧菜紅、檸檬黃、食用香精進行調配、過濾、灌裝、包裝而成的鹿副產品配制酒。屬于其他酒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