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XWB 0003 S-2019 復合調味粉
本標準規定了復合調味粉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鹽、味精、白砂糖、香辛料、食品用香精香料中的三種及三種以上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小麥粉、食用玉米淀粉、辣椒粉、食用葡萄糖、麥芽糊精、大豆蛋白粉、米粉、雞蛋白粉、酵母抽提物、5′-呈味核苷酸二鈉、碳酸氫鈉、磷酸酯雙淀粉、二氧化硅、琥珀酸二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羧甲基纖維素鈉、辣椒紅,經原料前處理(或不經原料前處理)、調配、混合、干燥(或不干燥)、包裝等工序制成的非即食的復合調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