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GJS 0017 S-2019 調味茶
本標準規定了調味茶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綠茶、紅茶、黑茶、烏龍茶、黃茶、白茶其中的一種為主要原料,荷葉、桑葉、薏苡仁、火麻仁、決明子、山楂、茯苓、枸杞子、昆布、甘草、代代花、淡竹葉、金銀花、姜(生姜、干姜)、桔紅、桔梗、菊花、菊苣、橘皮、龍眼肉、羅漢果、麥芽、槐米、槐花、蕾香、百合、薄荷、胖大海、蒲公英、沙棘、砂仁、桑椹、酸棗仁、烏梅、棗(大棗、酸棗、黑棗)、枳棋子、梔子、紫蘇、玉竹、余甘子、郁李仁、魚腥草、益智 仁、人參(人工種植)、玫瑰花(重瓣紅玫瑰)、茉莉花、冬青科苦丁茶、木犀科粗壯女貞苦丁茶、金花茶、檸檬、魔芋其中的一種或幾種(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物品不超過14個)為輔料,經揀選,粉碎(或不粉碎),干燥(或不干燥),混合、包裝等工藝生產成的采用類似茶葉沖泡(浸泡)方式供人們飲用的調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