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FZ 0005 S-2019 凍煮水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凍煮水產品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蝦類(南美白對蝦、中國對蝦、蝦蛄)、頭足類(章魚、魷魚)、貝類(文蛤、青蛤、雜色蛤、白蛤、海蟶、牡蠣、海螺)為原料,經清洗,預處理(吐沙、去頭、去殼、去內臟或不去頭、不去殼、不去內臟),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鹽,水煮(100℃,3~10 分鐘),冷卻、包裝,然后采用速凍工藝(采用專業設備,,將預處理的產品,在低于-30℃的環境下,迅速通過其最大結晶區域,使被凍產品的熱中心溫度達到-18℃及其以下的凍結方法)、在低溫條件下(-18℃以下)儲存、運輸、銷售的熟制其它預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