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BH 0009 S-2019 調制水產品罐頭
本標準規定了調制水產品罐頭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鮑魚、鮮(凍)墨魚仔、鮮(凍)北極貝裙邊、鮮(凍)鱈魚皮、干海參絲(需先經水發)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加入鮮杏鮑菇、鮮香菇、鮮(凍)牛蹄筋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解凍或不解凍、清洗去雜、分切或不分切、裝罐、加入湯汁[以鮮(凍)雞肉、鮮(凍)牛蹄筋、鮮杏鮑菇、鮮香菇、鮮(凍)豬棒骨、大蔥、生姜為原料,經解凍或不解凍、清洗去雜、分切或不分切,添加食鹽、雞精調味料、調味料酒、呈味核苷酸二鈉,加水熬制2小時、過濾,添加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攪拌而成],密封、殺菌(121℃, 45~60分鐘)而制成的調制水產品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