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SLXY 0005 S-2019 蒸餾酒配制酒
本標準規定了蒸餾酒配制酒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牛蒡、大棗、黑枸杞、桑葚、藍莓、養殖梅花鹿副產品(鹿鞭、鹿筋、鹿尾、鹿血中的一種或幾種)、羊鞭、牛鞭、龜肉、人參(人工種植)、瑪咖、桂皮、丁香為原料,經挑選、清洗、蒸煮、混合(將蒸煮后的原料漿加水混合,將混合漿放入發酵缸內加白砂糖和干酵母)、發酵、蒸餾工藝加工制成的酒為基酒,加入濃香型白酒、軟化水(反滲透處理),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酒精、冰乙酸、己酸乙酯、乳酸乙酯、丁酸乙酯、乙酸乙酯、異戊醇、丙三醇、正丙醇、食品用香精,經調配、過濾、灌裝工藝加工制成的蒸餾酒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