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YXF 0007 S-2019 方便火鍋食品
本標準規定了方便火鍋食品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真空包裝的熟肉制品包、醬腌菜和藻類制品包、蛋制品包、調味面制品包、肉丸包、動物性水產制品(魚豆腐、魚丸、蝦球、蟹棒等)包、濕淀粉制品包、大豆蛋白制品包脫水蔬菜(根莖類、葉菜類、甘藍類)中多種為主要原料,以固態、半固態或液態復合調味料包、食用調味油包、藤椒油包、油炸小食品(花生、青豆)包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為輔料,可以配備或不配備發熱裝置及餐盒、餐具包,經組合包裝制成的便于攜帶和食用的方便火鍋食品。食用時需要拆包、調配,利用自帶的發熱裝置加熱或利用微波爐、電磁爐和(或)開水鍋等方式加熱或開水沖泡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