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LD 0001 S-2019 調味鹽
本標準規定了調味鹽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鹽為主要原料,適量添加褐藻(海帶)、黃精、茯苓、桑葚、枸杞子、決明子、葛根、蛹蟲草中的一種或幾種,以及魔芋粉、玉米須、大蒜粉、洋蔥粉、香菇、菊花、山楂粉、槐米、懷山藥、薏改仁、紫甘藍、紫蘇、燕麥、蘆薈粉、芡實中的一種或幾種和香辛料粉(肉桂、姜黃、茴香籽、小茴香、草果、丁香、山奈、高良姜、胡椒、肉豆蔻、花椒、牛至中的一種或幾種)為輔料用于調味,輔料按比例復配,粉碎,與食用鹽混合,再經攪拌,加或不加碘酸鉀,混勻,包裝制成的調味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