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HMY 0001 S-2019 復合阿膠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復合阿膠制品的分類、要求,以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驢皮、鹿皮(養殖梅花鹿)中的一種或兩種主要原料,以骨膠原蛋白、冰糖、黃酒、大豆油為輔料,驢皮、鹿皮(養殖梅花鹿)經揀選、脫毛、切割、浸泡、加入輔料熬制、濃縮、添加或不添加人參(人工種植5年以下)(烘干、粉碎)、大棗(去核、烘干、粉碎)、玫瑰花(重瓣紅玫瑰)、黃精(水煮、濃縮)、桑葚(水煮、濃縮)、覆盆子(水煮、濃縮)、枸杞(水煮、濃縮)、橘紅(水煮、濃縮)、羅漢果(水煮、濃縮)、青果(水煮、濃縮)、百合(烘干、粉碎)、甘草(水煮、濃縮)、核桃仁(烘干、粉碎)、黑芝麻(炒制)中的一種或幾種,再經混合、冷凝、切片(丁)、干燥、包裝而成的復合阿膠制品。(食用前需粉碎用開水溶化后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