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HS 0003 S-2019 復合料酒調味汁(復合調味料)
本標準規定了復合料酒調味汁(復合調味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酒精、黃酒、生產用水、食用鹽、蔥汁(蔥清洗、榨汁)、姜汁(姜清洗、榨汁)、香辛料(八角、桂皮、花椒)中的多種為主要原料,再添加檸檬酸、谷氨酸鈉、焦糖色、脫氫乙酸鈉、苯甲酸鈉、山梨酸鉀、雙乙酸鈉、乙;前匪徕、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環己基氨基磺酸鈉、食用香精(料酒香精、黃酒香精、蔥姜香精、五香香精)中的一種或多種,經混合、灌裝、包裝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復合料酒調味汁(復合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