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CS 0001 S-2019 半固態復合調味料
本標準規定了半固態復合調味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牛油、羊油、牛肉、雞肉、大豆油、菜籽油、起酥油(大豆油、丁基羥基茴香醚、二丁基羥基甲苯)、豆瓣醬、芝麻醬、花生醬、韭花醬、甜面醬、腐乳、辣椒、食用鹽、白砂糖、谷氨酸鈉(味精)、雞精調味料、5′-呈味核苷酸二鈉、雞粉調味料、醬油、蠔油、榨菜、竹筍、洋蔥、番茄、豆豉、蝦皮、蝦米、海白菜、芝麻、花生、香菇、橘皮、紅棗、枸杞、梔子、白芷、蒜粉、香辛料(蔥、姜、蒜、花椒、孜然、白胡椒、黑胡椒、八角、小茴香、丁香、桂皮)中的多種為原料,經調配、粉碎或者不粉碎、熬制,加入或不加入山梨酸鉀、苯甲酸鈉、脫氫乙酸鈉、黃原膠中的一種或多種,經灌裝、包裝加工而成的非即食或即食半固態復合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