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CS 0005 S-2019 液態復合調味料
本標準規定了液態復合調味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活飲用水、干貝粉、蠔汁、香辛料粉(小茴香、八角、丁香、桂皮、草果)、植物油(大豆油或菜籽油)、釀造醬油、味精、白砂糖、食用鹽、辣椒醬、小米椒、花椒油、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辣椒油、雞精調味料中的多種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果葡糖漿、麥芽糊精、5’-肌苷酸二鈉、5’-鳥苷酸二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酵母抽提物、辣椒紅、辣椒油樹脂、日落黃、焦糖色、紅曲紅、冰醋酸、乳酸、檸檬酸、黃原膠、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基麥芽酚、三氯蔗糖、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鉀、苯甲酸鈉、山梨酸鉀、咸味食用香精中的多種,經調配、混合、滅菌、灌裝、包裝而成的含兩種或兩種以上調味料的即食或非即食液態復合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