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R 0001 S-2019 復合調味料
本標準規定了復合調味料的產品分類、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豆瓣醬、番茄醬、花生醬、芥末醬、郫縣豆瓣、豆豉、芝麻醬、蝦醬、魷魚醬、肉醬、辣醬、腐乳、大豆、花生、芝麻、黃豆、食用鹽、淀粉、小麥粉、泡椒、泡姜、泡辣椒、蔥、姜、蒜、辣椒粉、辣椒、牛肉、魚、蝦、芝土粉、食用植物油、食用動物油、芝麻油、味精、海鮮粉、雞精調味料、魚露、蠔油、綿白糖、白砂糖、釀造醬油、飲用水、香辛料、蘋果醋、牛肉粉調味料、食醋、白酒、料酒中的兩種或多種為原料,選擇性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經調配、粉碎(或不粉碎)、攪拌、炒制或炸制(或不炒制或炸制)冷卻(或不冷卻)、灌裝、殺菌(或不殺菌)、包裝工藝制成的即食或非即食類復合調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