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WS 0004 S-2019 復合調味油
本標準規定了復合調味油的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植物油、食用動物油脂為主要原料,食用動物油脂經煉制后的提取油、植物油經加熱后,將蔬菜、豬肉、牛肉、雞肉、鮮、凍動物水產品、香辛料、調味品、釀造醬其中的一種或幾種熱炸,過濾提取油脂后加入一種或幾種復合調味料、香辛料提取物、釀造醬、蔬菜、調味品、食用酒精、黃酒、蒸餾灑、配制酒、料酒、碳酸飲料再加熱后添加一種或幾種食品添加劑辣椒油樹脂、紅曲紅、辣椒紅、赤蘚紅、檸檬黃、復配著色劑,經過濾、冷卻、灌裝工藝制成的復合調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