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XC 0002 S-2019 混合雜糧
本標準規定了混合雜糧的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分別以大米、小米、高梁米、玉米糝、燕麥米、大黃米、紅米、西米、青稞、紫米、薏仁米、黑米、糯米、芡實、糙米、蕎麥米、胚芽米、小麥仁、花生、芝麻(黑芝麻、白芝麻)、青豆、蕓豆、紅扁豆、鷹嘴豆、紅小豆、綠豆、大豆、斑馬豆、黑豆、黃豆、紫薯、芋頭、紅薯干中的兩種以上品種為主要原料,以冰糖、紅糖、腰果、松籽仁、南國籽仁、核桃仁、葵花籽仁、山楂干、葡萄干、黑灰棗、紅棗片、蘋果干、桂圓、木瓜干、板栗、奇亞籽、人參、銀耳、干貝、核桃、茯苓、葛根、魔芋、藍莓干、蔓越莓干、桂皮、蓮子、菊花、黑木耳、杏仁、山藥、百合中的一種或幾種為輔料,經清理、混合、包裝而成的混合雜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