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BAH 0002 S-2018 飲料濃漿
本標準規定了飲料濃漿的要求、生產加工過程、檢驗規則、標簽、標識、包裝、運輸、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白砂糖、果葡糖漿、濃縮果蔬汁、茶葉及茶制品、乳及乳制品、谷物、可食用植物提取物等國家允許的食品原料中的一種或幾種,加入或不加入食用香精和(或)甜菊糖苷、苯甲酸鈉、山梨酸鉀、檸檬酸、檸檬酸鉀、檸檬酸鈉、食用色素、復配食品添加劑等食品添加劑,加入或不加入維生素C等營養強化劑,按規定的工藝生產加工,工藝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調配、攪拌、定容、萃取或者不萃取、離心或者不離心、均質或者不均質、殺菌或者不殺菌、灌裝,經包裝制得的飲料濃漿(以下簡稱產品)。
該產品不適合直接食用,僅供現制飲料使用,需按規定比例稀釋后食用,可加入或不加入食品級氣體,可以加熱、冷藏或冷凍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