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BAK 0012 S-2017 復合調味醬
本標準規定了復合調味醬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加工過程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和保質期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食用鹽、白砂糖、香辛料及味精(谷氨酸鈉)等原料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動植物油脂、黃酒、豬肉、芝麻、釀造食醋、釀造醬、酵母抽提物、水產品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醬腌菜等輔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和食品添加劑山梨酸鉀、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5′-呈味核苷酸二鈉、冰醋酸、檸檬酸、辣椒紅等,經混合加熱、灌裝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呈醬狀或固液混合的即食或非即食類復合調味料。如山珍海味醬、梅菜肉醬、九香豆豉醬、蒜蓉辣椒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