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F 0011 S-2019 代用茶
本標準規定了代用茶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產品召回和保質期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除茶以外,以淡竹葉、薄荷、桑葉、荷葉、青錢柳葉、顯齒蛇葡萄葉、金銀花、劍花(霸王花)、菊花、玫瑰花(重瓣紅玫瑰)、代代花、槐花、蒲公英、桂花、白扁豆花、苦瓜、木瓜、梔子、羅漢果、檸檬、胖大海、山楂、枸杞子、烏梅、苦蕎麥、大麥、橘皮、紅棗、佛手、決明子、火麻仁、桔梗、五指毛桃、鮮白茅根、白芷、人參(人工種植)、甘草、玉竹單一品種為原料,經挑剔、干燥或不干燥、切片或不切片等工藝制成的,采用類似茶葉沖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們飲用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