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FZW 0001 S-2019 常溫燉湯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常溫燉湯制品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貯存和運輸、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飲用水或飲用水和雞骨(或豬骨、或牛骨)熬制的骨湯為主要原料,配以一種或兩種禽肉、畜肉、水產肉類及其制品、蛋類及其制品,添加或不添加食用菌、水果干、豆類及豆制品、蔬菜(瓜果類、根莖類)、食用藻類、人參<人工種植>,添加或不添加淀粉及淀粉制品(羥丙基二淀粉磷酸酯)、5’-呈味核苷酸二鈉,經過原料初加工、燙漂、調味(白砂糖、食用鹽、食用植物油、醬油、食醋、味精)、熬湯、過濾(或不過濾)、灌裝、密封、殺菌和外包裝而成的燉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