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BYY 0003 S-2019 核桃花生露(乳)
本標準規定了核桃花生露(乳)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軟化水(水經反滲透處理去除部分鈣鎂離子制得)、炒制花生仁、核桃仁(⒛:D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經磨漿、添加適量的食品添加劑:乳化劑(蔗糖脂肪酸酯,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硬脂酰乳酸鈉,聚甘油脂肪酸酯,磷脂,酪蛋白酸鈉)、酸度調節劑(碳酸氫鈉,碳酸鈉,檸檬酸,檸檬酸鈉)、水分保持劑(焦磷酸鈉,三聚磷酸鈉)、增稠劑(羧甲基纖維素鈉,微晶纖維素,褐藻酸鈉,黃原膠,卡拉膠)、甜味劑(安賽蜜,木糖醇,三氯蔗糖,麥芽糖醇)、復配增稠乳化劑以上各類別中的一種或幾種,食品用香精調配,過濾、均質、灌裝(或充氮氣)、高溫殺菌(121℃ ~124℃ ,15min~30min)或超高溫瞬時殺菌(135℃ ~145℃ ,10s~20s)、無菌包裝制成的核桃花生露(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