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JX 0005 S-2019 復配調制燉湯料
本標準規定了復配調制燉湯料的術語及定義、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茶樹茹、松茸、香菇、金針菇、姬菇、竹筍、海帶、蟲草花、木耳、白豆、豌豆、藥食兩用物品(砂仁、枸杞子、棗、肉桂、薏苡仁、蓮子、百合、白果、玉竹、山藥、白芷、白扁豆、黃精等)、醬腌菜(酸蘿卜、酸菜等)等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為主要原料,適量添加或不添加食用動植物油、辣椒、花椒、姜、味精、食用鹽、香辛料、食品添加劑、增味劑、著色劑、食用香精、酵母提取物等,經預處理、配料、炒制或煮制、烘炒、蒸制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調料包、配備調味包、油料包、腌料包、干料包中的一種或幾種輔料包,分料包裝、復配而成的非即食復配調制燉湯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