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調味茶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烏龍茶、紅茶、綠茶、普洱茶、白茶中的一種為主要原料,加入丹鳳牡丹花、玫瑰花(重瓣紅玫瑰)、桂花、茉莉花、代代花、金銀花、菊花(亳菊、滁菊、貢菊、杭菊、懷菊中的一種或幾種)、冬青科苦丁茶、大麥、苦蕎、羅漢果、蒲公英、荷葉、薄荷、決明子、胖大海、陳皮(橘皮)、苦瓜片、甘草、梔子、桑葉、茯苓、酸棗仁、百合、丁香、葛根、黃精、薏苡仁、黨參、肉蓯蓉(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檸檬片、草莓干、水蜜桃干、枸杞、山楂、金桔、烏梅、龍眼肉、桑葚、菊苣、紅棗干、無花果片、雪梨干、火龍果干、木瓜干、西柚干、獼猴桃干、蘋果干、菠蘿干、杏干、櫻桃干、葡萄干、藍莓干、橙子干、香蕉干、荔枝干、椰子干、銀耳中的多種,經揀選、干燥或不干燥,加入冰糖、白砂糖、紅糖、黑糖、蜂蜜、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多種,經揀選、干燥或不干燥,經調配混合、包裝加工而成的調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