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調味茶的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普洱熟茶為主要原料,輔以甘草、菊花(亳菊、滁菊、貢菊、杭菊、懷菊中的一種或幾種)、生姜、人參(5 年及5 年以下人工種植)、玫瑰花(重瓣紅玫瑰)、涼粉草(仙草)、食葉草、黨參、肉蓯蓉(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瑪咖粉、苦丁茶(冬青科苦丁茶或木犀科粗壯女貞苦丁茶)、杜仲雄花、柳葉蠟梅、五指毛桃、梨果仙人掌(米邦塔品種)、烏藥葉、辣木葉、丹鳳牡丹花、酸角、針葉櫻桃果、玉米須、白毛銀露梅、牛蒡根、沙棘葉、平臥菊三七、大麥苗、雪蓮培養物、刺梨、玫瑰茄、青錢柳葉、枇杷葉、湖北海棠(茶海棠)葉、趕黃草、關山櫻花、明日葉、枇杷花、連翹葉中的幾種,輔料進行熬煮、過濾,再把普洱熟茶放入過濾后的汁液中進行浸泡,直至汁液被完全吸收,最后把茶葉進行烘干、壓制(或不壓制)、包裝加工而成的調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