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調理面條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以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濕面條為主、熱加工(蒸、煮但未完全熟制)而成基礎面條,以鮮(凍)畜肉(牛肉、豬肉、羊肉中的一種或幾種)、鮮(凍)禽產品(雞肉、鴨肉、鵝肉中的一種或幾種)、鮮禽蛋(雞蛋、鴨蛋、鵪鶉蛋、鵝蛋中的一種或幾種)、香辛料(花椒、八角、桂皮、月桂葉、香茅、白胡椒、黑胡椒、肉豆蔻、孜然、草果、砂仁、歐芹、芝麻、姜、辣椒中的一種或幾種)、調味料酒中的一種或幾種為輔料,經前處理、熱加工(蒸、煮、煎、大豆油炸但未完全熟制)而成配料;或加以腌臘肉制品(臘肉、火腿、香腸、臘腸、咸肉中的一種或幾種)、培根、鮮(凍)蔬菜(上海青、白菜、芹菜、甘藍、番茄、蘿卜、紅薯、蓮菜、西蘭花、荸薺、辣椒、黃瓜、萵筍、竹筍、四季豆、青豆、荷蘭豆、筍瓜、冬瓜、洋蔥、蔥、茴香苗、蒜薹、嫩玉米粒中的一種或幾種)、食用菌(香菇、杏鮑菇、雞腿菇、口蘑、草菇、銀耳中的一種或幾種)、醬腌菜(黃瓜、金針菇、蘿卜、榨菜中的一種或幾種);再加以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芝麻油、葵花籽油、菜籽油中的一種或幾種)、堅果及籽類(板栗、花生、芝麻中的一種或幾種)、食用豬油、食用鹽、食糖(白砂糖、綿白糖、赤砂糖、冰糖中的一種或幾種)、醬油、食醋、味精、雞精、醬(郫縣豆瓣醬、蛋黃醬、黃豆醬、辣椒醬、沙拉醬、番茄醬、甜面醬、芝麻醬中的一種或幾種)、咖喱粉、水產調味品(蠔油、魚露、蝦油、蝦醬、海鮮醬中的一種或幾種)、復合調味料(排骨粉調味料、海鮮粉調味料、牛肉汁調味料、牛肉粉調味料、火鍋底料調味料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調配、冷卻、包裝工序加工工序生產而制成的非即食調理面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