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調理水產品的術語和定義、要求,以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可食用動物性水產品(魚、蝦中的一種)為主要原料,添加香辛料(花椒、八角、桂皮、月桂葉、香茅、白胡椒、黑胡椒、肉豆蔻、孜然、草果、砂仁、芝麻、姜、辣椒中的一種或幾種)、調味料酒中的一種或幾種為輔料,添加食品用香精(肉味香精、燒烤味香精、鮮香味香精、麻辣味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焦磷酸鈉、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過預處理、滾揉、腌制、熱加工【經蒸、煮、煎、油炸(大豆油)、炒中的一種,但未完全熟制】成為基礎配料,再添加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芝麻油、葵花籽油、菜籽油中的一種或幾種)、鮮(凍)蔬菜(上海青、芹菜、甘藍、番茄、胡蘿卜、紅薯、蓮菜、荸薺、辣椒、黃瓜、萵筍、竹筍、四季豆、青豆、荷蘭豆、青蠶豆、筍瓜、苦瓜、絲瓜、冬瓜、南瓜、韭菜、洋蔥、蔥、大蒜、香菜、蒜苗、茴香苗、蒜薹、嫩玉米粒)、食用鹽、食糖(白砂糖、綿白糖、赤砂糖、冰糖中的一種或幾種)、醬油、食醋、味精、雞精、醬(郫縣豆瓣醬、蛋黃醬、黃豆醬、辣椒醬、沙拉醬、番茄醬、甜面醬、芝麻醬中的一種或幾種)、咖喱粉、水產調味品(蠔油、魚露、蝦油、蝦醬、海鮮醬中的一種或幾種)、復合調味料(排骨粉調味料、海鮮粉調味料、牛肉汁調味料、牛肉粉調味料、火鍋底料調味料中的一種或幾種),混合調配,冷卻,包裝加工而成的未完全熟制的非即食調理水產品。食用前需加熱熟化。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