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懷山藥粉及復合懷山藥粉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懷山藥片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燕麥片、薏苡仁、紅豆、核桃仁、枸杞、紅棗、花生、白芝麻、黑芝麻、榛子仁、葵花籽仁、板栗仁、腰果仁、巴旦木仁、小麥胚芽中的一種或多種,經粉碎、熟化干燥、二次粉碎,加入果蔬粉(草莓粉、藍莓粉、山楂粉、蘋果粉、芒果粉、檸檬粉、木瓜粉、香蕉粉、獼猴桃粉、百香果粉、柚子粉、鳳梨粉、西番蓮粉、葡萄粉、水蜜桃粉、黃桃粉中的一種或幾種)、葡萄干、枸杞、蔓越莓干、桂花、魔芋粉、菊粉、麥芽糊精、白砂糖、冰糖、植脂末(葡萄糖漿、氫化植物油、酪蛋白酸鈉、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硬脂酰乳酸鈉)、速溶咖啡、食品用香精中的多種,經配料、混合、分裝、包裝而成的懷山藥粉及復合懷山藥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