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堅果與籽類罐頭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烘焙/炒制(板栗、杏仁、松籽、腰果、蓮子、花生、蠶豆、豌豆、大豆、葵花籽、西瓜籽中的一種)為主要原料,加入香辛料(花椒、八角、辣椒、肉桂、丁香、肉豆蔻、高良姜、砂仁、草果)、白芷、當歸、黨參、牛肉粉調味料、排骨粉調味料、雞肉粉調味料、鹵膏(食用鹽、牛油、酵母提取物、味精、白砂糖)、黑鴨膏(雞肉、鴨肉、花椒、辣椒、食用鹽、味精、白砂糖、香辛料)、香辣膏(辣椒、花椒、食用鹽、味精、香辛料、榨菜、5′-呈味核苷酸二鈉、乙基麥芽酚、食用香精)、泡椒、食用鹽、白砂糖、芝麻、味精、雞精調味料中的多種,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鈉、5′-呈味核苷酸二鈉、乙基麥芽酚、檸檬酸、D-異抗壞血酸鈉、丁基羥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羥基甲苯(BHT)、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中的一種或多種,再加入生活飲用水經煮制殺菌、冷卻、裝罐或裝袋、密封、殺菌而成的堅果與籽類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