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油炸肉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畜禽肉(牛肉、雞肉中的一種或兩種)為原料,添加生活飲用水、玉米淀粉、馬鈴薯淀粉、大豆分離蛋白、食用鹽、白砂糖、大豆油、香辛料(大蔥、大蒜、洋蔥、姜、花椒、黑胡椒、月桂葉、山奈、高良姜、丁香、八角、小茴香、白胡椒、肉桂、砂仁、草果、甘草、桂皮、干姜、小茴香、肉豆蔻中的一種或幾種)、蔬菜及其制品(青豆、玉米、蘿卜、芹菜、胡蘿卜、洋蔥中的一種或幾種)、白芷、陳皮、食用菌及其制品(木耳、平菇、香菇、金針菇、杏鮑菇、雞腿菇、口蘑、草菇、白玉菇、猴頭菇、茶樹菇、松茸、牛肝菌、竹蓀、榛蘑中的一種或幾種)、釀造醬油(含焦糖色)、味精、食品添加劑【卡拉膠、食品用香精(雞肉香精、牛肉香精、羊肉香精、麻辣味香精、香辣味香精、甜玉米味香精、孜然味香精、黑胡椒味香精、咖喱味香精、紅燒味香精、燒烤味香精、陳皮味香精、火鍋味香精、玫瑰味香精、芝士味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三聚磷酸鈉、焦磷酸鈉、六偏磷酸鈉、亞硝酸鈉、D-異抗壞血酸鈉、乳酸鏈球菌素、紅曲紅、高粱紅、胭脂蟲紅、脫氫乙酸鈉、檸檬酸鈉、檸檬酸中的一種或幾種】,經修整、絞肉、斬拌或不斬拌、腌制或不腌制、攪拌、定型、油炸(大豆油)、冷卻、包裝、殺菌或不殺菌、速凍或不速凍、包裝加工制成熟肉制品類的油炸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