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飲料濃漿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白扁豆、百合、山藥、覆盆子、肉桂、桃仁、茯苓、姜(干姜) 、高良姜、小茴香、砂仁、龍眼肉(桂圓) 、麥芽、枸杞、玉竹、佛手、山楂、葛根、烏梅、木瓜、黨參、肉蓯蓉(荒漠)、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郁李仁、火麻仁、代代花、昆布、薄荷、青果、白果、枳椇子、胖大海、薏苡仁(薏米) 、香櫞、梔子、萊菔子、紫蘇、淡竹葉、淡豆豉、菊苣、黃精、黃芥子、芝麻(白芝麻、黑芝麻)、小薊、薤白、余甘子、鮮蘆根、肉豆蔻、桑葉、芡實、菊花(亳菊、滁菊、貢菊、杭菊、懷菊中的一種或幾種)、荷葉、決明子、刀豆、桔梗、魚腥草、八角、花椒、杏仁(甜、苦) 、沙棘、陳皮(橘皮)、羅漢果、甘草、馬齒莧、赤小豆、鮮白茅根、桑椹、酸棗仁、藿香、益智仁、金銀花、蒲公英、槐米、白芷、橘紅、桑椹、棗(大棗、酸棗、紅棗)、平臥菊三七、蓮子、丁香、牛蒡根、玉米須、苦蕎、人參(人工種植,5年及5 年以下)、玫瑰花(重瓣紅玫瑰)、大麥苗、茉莉花、蛹蟲草、刺梨、菊粉、檸檬、金桔、五指毛桃、食用菌(香菇、猴頭菇、草菇、銀耳、黑木耳、松露中的一種或幾種) 、紅小豆、黑豆、綠豆、紅豆、白毛銀露梅、圓苞車前子殼、黑米、紅米、天貝(以大豆為原料經米根霉發酵而成)、雪蓮培養物、桂花、丹鳳牡丹花、明日葉、黃秋葵、枇杷果、杜仲雄花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經清洗、水煮提取、過濾、濃縮,加入或不加入阿膠、雞內金、牡蠣、蝮蛇、鹿鞭(人工養殖梅花鹿) 、烏梢蛇、烏雞粉、蜂蜜、麥芽糖、紅糖、黑糖、白砂糖、低聚果糖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調配、混合、滅菌或不滅菌、包裝而制成的飲料濃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