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骨湯(調味料)的分類、要求,以及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牛骨、羊骨、雞架中的兩種或三種為原料,經加生活飲用水浸泡、熬煮,添加香辛料(花椒、八角、姜、丁香、草果、砂仁、肉桂、桂皮、小茴香、月桂、肉豆蔻、香茅、多香果、蓽撥、百里香中的幾種)、食用鹽、白芷、梔子、木薯淀粉、瓜爾膠、山梨酸鉀、脫氫乙酸鈉、乳酸鏈球菌素中的一種或幾種,乳化、均質,冷卻、加入或不加入煮熟的牛肉、羊肉、羊雜(羊肚、羊肺、羊肝)、牛雜(牛肚、牛肺、牛肝)中一種,包裝、高溫滅菌或冷藏貯存而成的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調味料的骨湯(調味料)。